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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1 / 2)

“我是人又不是机器,演出就是这样,每一次都不一样,失误在所难免,说我弹得烂也没错,那就是我,我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。”顾西靡往后仰去,整个人陷进沙发里,屈起手肘撑在靠背上,掌心托着半边脸,懒洋洋说道。

林泉啸看着他晃动的银色耳圈,想到那个为了一点瑕疵,熬夜改歌的顾西靡。

王涛最烦跟这些搞乐队打交道,一个个自命不凡,拽得二五八万的,这么千载难逢的机会,还不识抬举,在这儿拿乔。

他带林泉啸这四年,谁见了他,都是腆着脸求合作的,他就没受过这种窝囊气。

当初林泉啸爆火时,身上的标签是“朋克少年”“天才主唱”,他以为林泉啸会是个难管的主儿,但这行做久了,他摸透一个道理,甭管一个明星对外的人设是什么,但凡能火的,没有一个是不听话的。

林泉啸也不例外,虽说脾气大,但大方向上还是服从公司安排,就是不配合炒作,拒绝再上综艺,现在这个时代,这礼拜火的的歌,下礼拜就被人忘了,歌手只唱歌,根本行不通,追求多栖发展,才能长红。

林泉啸答应王涛,只要能说服达马特做他的演唱会嘉宾,他就答应接一部综艺,所以今天王涛才铆足了劲儿,要把这事谈成。

顾西靡这个人,够好看,也够有才华,身上有种说不上来的气质,林泉啸平时谁都看不上,偏偏对他念念不忘,倒也不奇怪,但追到人家演出上,跟观众杠上,实在不符合他现在“新生代天王”的称号,太掉价。

不满意归不满意,正事还是得办,王涛继续耐着性子,问其余成员:“那你们的意见呢?其实阿啸也出过摇滚专辑,不完全是你们认为的流量明星,那张专辑广受业内外人士的好评,不知道你们听过没?”

闫肆笑了,“听过啊,我家附近的大润发里天天放着。”

卷毛说:“严格来说,不是有鼓有吉他就是摇滚乐,流行摇滚只能算带摇滚元素的流行歌。”

王涛实在没忍住,呵呵两声:“什么风格的音乐都有可取之处,做得好就是好音乐,就你们搞摇滚的爱搞这种鄙视链。”

吴越正声道:“不是来谈事情的吗?你吵什么?”

王涛:“我什么时候吵了?是你们不尊重人在先。”

林泉啸很冷静:“他们说得也没错,那确实是流行歌。”

王涛看向他,一脸不敢相信,这小子今天转性了,这么任人欺负,他心里的气都上来了:“那就一句话吧,答不答应,反正想做阿啸演唱会嘉宾的人,能排满整座长城,不缺你们一个。”

楚凌飞手机玩累了,拨着自己那头蓝色挑染的狼尾:“我没意见,今天是周末,别浪费时间。”她太了解顾西靡了,顾西靡不想做的事,根本就没有商量的余地,搞这一出,给谁看呢?

卷毛推了推眼镜,对林泉啸说:“综合分析下来,这对我们是利大于弊的,而且你选择我们乐队,说明你这个人很有眼光,也很执着。”

王涛在心里冷笑,废话。

闫肆听了不太开心,“西靡,你说呢?”

所有人都看着顾西靡,顾西靡整理了下卫衣帽子,“既然二比一了,那就这样吧。”

这个时候,他才看了林泉啸一眼,“那就合作愉快了。”

林泉啸站起,朝他走过去,顾西靡以为他要握手,调整了姿势,坐直,刚准备抬手,林泉啸攥住了他半扎着的头发,拔开发圈扔在地上。

“丑死了,这个发型不适合你。”

林泉啸的广告铺天盖地,如今他们又同属一家公司,这当然不是八年内两人第一次见面。

可奇怪的是,在顾西靡的记忆里,林泉啸似乎定格在十五岁那个暑假,亮晶晶的眼睛里装着整个盛夏的阳光。

所以每次看到他,总会忍不住感慨,高了,壮了,整个人也比以前沉稳了。

现在发现是他想多了,他揉了揉被扯得发麻的头皮,低笑出声:“这就不牢你操心了,我觉得适合就行。”

林泉啸没再说话,目光墨似的沉在顾西靡脸上,一寸寸描摹,顾西靡也没避讳,直直地迎上,他想起林泉啸说过的话,人不会成熟只会变老,别人他不关心,但他很想知道林泉啸现在活在多少岁。

众人看到这一幕都有点摸不着头脑,王涛也没明白林泉啸要搞哪出,憋到现在,拽人辫子报复?他尴尬地咳了声:“阿啸该走了,待会儿还有封面要拍。”

林泉啸这才收回视线。

两人离开后,闫肆按动打火机,点了一支烟,“他刚刚那什么眼神?真恶心。”

“你也没好到哪儿去。”楚凌飞放下二郎腿,站起身,晃晃手中的手机,“先走了,还有约会。”她朝顾西靡扬下巴,“顾西靡,走起。”

“又叫我?”

楚凌飞最近对一个模特很感兴趣,刚好顾西靡认识,帮她们搭了个桥,那位模特朋友性子冷,楚凌飞一个直来直往的人,都变得束手束脚,总要叫顾西靡一起。

“还是不是兄弟了?”楚凌飞直接把他拉起。

顾西靡被她拖着走了几步,另一条胳膊又被闫肆扣住:“你看不出来他很累吗?追个女人怂成这样趁早歇菜得了。”

楚凌飞:“谁问你了?我跟你这种只拿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话说。”

闫肆笑了:“我很好奇,你是怎么看顾西靡的?”

顾西靡挣脱开两人的手,“别吵了,我回去睡了。”

闫肆和楚凌飞之间有矛盾是常态,或许直男和女同天生气场就不对付。

顾西靡没想到自己还会组乐队,大学时,他和楚凌飞在朋友组的酒局上认识,楚凌飞待人真诚,说话从不拐弯抹角,顾西靡喜欢她的性格。

而且楚凌飞是广东人,两人也能吃到一块儿去,经常一起出来玩,熟悉后,楚凌飞听说顾西靡组过乐队,就撺掇他在大学里再组一次乐队。

那时楚凌飞只会点贝斯皮毛,顾西靡没太当真,但楚凌飞隔天就找了个鼓手过来。

卷毛一头自然卷,戴着副黑框眼镜,看样子就是最典型的那种书呆子,鼓却打得很野,顾西靡第一次看他打鼓时,算是明白了什么叫“人不可貌相”。

他们两人对组乐队这事都很认真,顾西靡内心还是抗拒的,但他离开安城后,依旧每天会弹吉他,这已经融进他的血液里,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。

人活着总需要支点,而他只有音乐,他不是非组乐队不可,只是命运随手抛来一块浮木,他恰好抓住了。

主唱找了很久,顾西靡都不满意,他已经打算放弃,想干脆做纯器乐摇滚算了,就在那时,他在一家朋克酒吧看到了闫肆。

闫肆当时在酒吧驻唱,他的声线很低,接近于烟嗓,唱什么都很有质感,顾西靡点了他一晚上的歌,他能把nirvana不插电那场从头到尾唱下来,顾西靡当下决定,就是他了。

“达马特”这三个字不好听,读起来还很奇怪。

顾西靡没对乐队名作出解释时,有乐迷分析得头头是道,“达马特”其实就是“dark atter”,一个天文学概念,据说宇宙中可观测物质只占宇宙总质能的不到5,剩余都由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组成。顾西靡选用这个名字是想说,世间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如此,我们自以为触碰到的真实,永远只是对方的最表层。

但顾西靡否认了,他说乐队名没有任何意义,就是他有天走到超市,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三字。

乐队一开始玩的是噪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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